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梁麟章(季荃)刻〔梁定予〕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癸巳十月,牧甫作。】/之5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58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王德榮刻〔王德榮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硯生孝廉元卷之敬,癸巳十一月,黃士陵作于廣州。】/之5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5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刻〔義〕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癸巳小除,穆甫。】/之6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0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蘇若瑚(器甫.卅八歲)刻〔襲故〕橢圓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務耘摘秦詔版字,屬士陵仿刻用詒器甫孝廉,癸巳六月。】/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歐陽耘(務耘.三十歲)刻〔臣耘私印〕扁方白文印。邊款為【仿雲篆,為務耘道兄,士陵制,癸巳秋九月。】/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羅光泰(榕莊)刻〔光泰〕長方白文印。/1893±/之6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羅光泰(榕莊)刻〔光泰長壽〕正方滿白文印。/1893±/之6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李書翰刻〔墨卿〕正方朱文寬邊印。/1893±/之6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5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鍾錫玢印〕正方回讀滿白文印。邊款為【癸巳冬十二月,牧甫篆刻。】/之66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6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宰荃〕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宰荃孝廉屬,士陵作。】/之67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7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鍾錫玢印〕正方回讀白文印。本印與〔宰荃〕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癸巳冬十二月,牧甫製。】/之68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8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陳三立(伯嚴.卅八歲)刻〔三立〕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癸巳小除,牧甫作。】/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刻〔花草精神〕長方朱文印。邊款為【癸巳十月,牧甫篆刻。】/之7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0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六歲/為王秉恩(雪岑)刻〔我家江水出發原宦游直送江入海〕十四字雜形朱文印。邊款為【雪岑先生將之官江南,屬刻蘇句,甲午十一月,士陵。】/之5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4年之05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六歲/為譚崇徽(遯翁)刻〔詩人例作水曹郎〕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叔廉屬為遯園水部作,士陵仿晉蠻夷印,甲午中秋。】/之5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4年之053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