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大傅之印〕正方白文印。/之9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1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馬成〕正方白文印。/之9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2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中山太守章〕正方白文印。/之9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3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吳漢〕正方白文印。/之9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4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大司馬印〕正方白文印。/之9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5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王梁〕正方朱文界格印。/之9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6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河南尹印〕正方白文印。/之9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7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賈復〕正方加框白文印。/之9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8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左將軍印〕正方白文印。/之9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99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陳俊印信〕正方白文印。/之10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0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琅琊太守章〕正方白文印。/之10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1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耿弇之印〕正方朱文印。/之10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2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建威大將軍章〕正方白文印。/之10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3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杜茂〕正方加框白文印。/之10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4則相同。
李鍾(虞章).四十三歲後/刻〔驃騎大將軍〕正方白文印。/之10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10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