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 | 論 | | |
1818 | 著 | 姚晏(聖常)/編撰《再續三十五舉》一書。本書概要:姚晏撰著。以吾丘衍《三十五舉》及桂馥《續三十五舉》為底本,校而掇拾成編,仍如二書之數,連前凡一百有五事,自序云:「暢其支而疏其流,由是而摹印之大略始備。」此書後曾收入於《美術叢書》。/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1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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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論 | | |
1818 | 印 | 孫均(古雲).四十二歲/為蘧庵刻〔在家出家〕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蘧庵仁兄屬刻,即正,戊寅五月,古雲。】/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1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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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印 | 倪為穀(龍田)/為汪思敬(儼齋)刻〔擷芳館〕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戊寅重九,為儼齋五兄作,維時挂粟舒黃,菊鈴從綠,天香古馥,習習宜人,捉刀篆此,不覺悠然意遠,為穀刻并志。】/之2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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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印 | 楊澥(龍石).卅八歲/為周叔斗刻〔祖蓮硯齋〕正方細朱文印。邊款為【是在吾祖,愛蓮之後,一葉相傳,花實并茂。叔斗周子藏其祖傳連葉研,即以名齋,屬余治印并勒叔斗自製研銘于左。戊寅正月雨窗,楊海聾石甫并識。】/之2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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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印 | 趙之琛(次閑).卅八歲/為沈炳(厚塽)刻〔薔薇一研雨催詩〕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薔薇一研雨催詩。右初白老人句也,沈四薇雨屬余奏刀,遂為仿漢白文。戊寅四月,次閑。】/之22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青田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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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印 | 趙之琛(次閑).卅八歲/為汪士驤(鐵樵)刻〔恩騎尉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戊寅四月,擬漢官印,次閑。】/之23
真微書屋註:錢松另刻有〔恩騎尉印〕同文印,《西泠八家印選》註為汪士驤用印,此印或亦屬汪氏所有?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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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印 | 趙之琛(次閑).卅八歲/為蔣開(徑三)刻〔冰壺〕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此石燥烈異常,奏刀匪易,知音者鑒之。戊寅四月朔日,次閑并記。】/之2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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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試 | | |
1818 | 試 | | |
1818 | 印 | 吳熙載(讓之).二十歲前/為孫星衍(淵如.六十六歲前)刻〔芳茂山人〕正方朱文印。/1818﹣/之27
真微書屋註:孫星衍,號芳茂山人。生於一七五三年,卒於一八一八年,此印應在其卒年左右或之前所刻,屬吳讓之弱冠之作,印仍多鄧石如模樣。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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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生 | 鍾權(石帆).一歲/一八八六年卒。浙江諸暨人。浙派。字石帆、石颿,又署之瑞。齋堂為苧蘿山房、漱石軒。早歲獲交陳鴻壽,故刻印一宗浙派。鐵筆規矩嚴實,勁峭有力,得質樸莊美之韻。/之28
真微書屋註:按鍾氏一八七七年所刻〔汪鳴皋印〕印款載:【時年六十。】生年推定為一八一八年。另卒年一八八六年,係依據《印林第十四卷第五期》第四十六頁,林乾良〈鍾權預刻紀年印〉一文所述。
——右印為鍾權篆刻作品選刊〔韻琴書畫〕。本印重見於1853年所刻。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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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生 | 王肇基2.生年不確/熒澤人。齋堂為新心別館。存世有《新心別館印存》。/1818±15/之29
真微書屋註:《中國美術家人名辭典》另載有王肇基,生於一七○一年,畫家。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2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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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 生 | 江尊(尊生).一歲/一九○八年卒。錢塘(浙江杭州)人,晚年居蘇州。浙派,趙之琛弟子。字尊生,號西谷、太吉、冰心、冰心老人、意延居士。齋堂為意延齋。精刻印,為次閑入室弟子,守浙派之法,功力極深,印風工穩恬靜,與師相近,刀法勁挺活潑,印文變化深得漢法。為趙氏門下之代表者。/之30
——右印為江尊篆刻作品選刊〔孫泰來印〕。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8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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