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珍藏〕長方粗朱文印。邊款為【讓翁。】/1859±1 /之9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嘉州後人〕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岑氏著郡南陽,至唐有文本諡憲公者,勛業為最顯,嘉州其後也,以詩著,至今數典,每稱嘉州詩裔。仲陶刻嘉州後人小印,亦猶上溯憲公,以懼盈名齋之意云爾。咸豐九年歲在己未秋八月,讓之吳熙載刻并記。】/之9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私印〕正方白文印。本印與〔仲陶〕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仲陶名印,南江贈石,讓之為刻,己未八月。】/之9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仲陶〕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熙載。】/之9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4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字仲陶又字銅士〕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岑鎔字仲陶,又字銅士,刻此印者,友人吳讓之也,己未八月。】/之9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5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學古〕正方白文界格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9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仲陶小印〕長方朱文印。邊款為【仲陶以精石屬刻小印,故精心刻之,熙載時年六十一。】/之9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仲陶印富貴長壽〕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讓之。】/1859±1 /之9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醉鄉侯〕雜形朱文印。邊款為【醉鄉何鄉,侯誰之侯,文人游戲,仲陶樂是,遂佩此印,不勝於拜酒泉福祿長乎?讓之。】/1859±1 /之9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9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書為心畫〕橢圓白文印。邊款為【淑完白山人法,仲陶世二兄清賞,讓之時年六十有一。】/之10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0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仲陶私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讓之六十一歲刻,仲翁珍之。】/之10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甘泉岑鎔仲陶所藏鐘鼎文字〕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仲陶世二兄屬刻,熙載時年六十一。】/之10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仲陶經眼記〕長方白文印。邊款為【仲翁屬,熙載仿完白山人。】/1859±1 /之10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甘泉岑生〕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仲陶屬,讓之。】/1859±1 /之10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4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正方白文印。本印與〔仲陶〕正方加框白文印為對印。邊款為【仲陶名印,攘之刻。】/之10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0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