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陳鳳翔(桐君)刻〔陳鳳翔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牧甫仿漢略有入處。】/1892±/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陳鳳翔(桐君)刻〔桐君〕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桐君仁兄清鑑,黃士陵作。】/1892±/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何元旌刻〔香山何三〕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壬辰正月,黃士陵作此恭送元旌。】/之6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金慶慈刻〔金慶慈〕長方朱文印。邊款為【蘇江仁兄法家正之,壬辰秋八月,士陵作。】/之6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金慶慈刻〔金慶慈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壬辰秋仲,牧甫篆刻。】/之6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5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楊銳(叔嶠)刻〔叔喬〕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嶠字新附,今用喬,從遵義鄭先生說,牧甫。】/之6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6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楊銳(叔嶠)刻〔楊銳印信〕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壬辰冬十二月,黃士陵刻寄叔嶠舍人先生,乞正之。】/之6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7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福山王崇烈南皮張蒔夫婦購藏〕十三字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漢輔盟弟失耦之二年,從福山還京寓,檢點遺篋,感念疇昔合資購藏之雅,不遠八千里郵屬紹憲乞印於黟黃牧甫以紀茲韻事,庶播芳稱於來冀云爾。】/1892±/之6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8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蘇園所藏〕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王子漢輔居常鬱鬱不得志,年來或典衣買畫,以寄臥游,此蘇園印用以鈐畫者也,紹憲贈,牧甫作。】/1892±/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6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銅臭室吉金〕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漢輔嘗榜其室曰銅臭,實藏三代鼎彝之所也,予戲之曰:子不聞京師大都名士多要錢之諺乎?然猶勝于舍曰欲之者。相與大笑,紹憲記贈,牧甫篆刻。】/1892±/之7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0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王崇烈宜觀堂書印〕長方朱文界格印。邊款為【漢輔家天壤閣藏古本書,未刻者尚不勝紀,今復闢宜觀堂,以儲新得者,它日京師尚可借觀之,紹憲記,牧甫刻。】/1892±/之7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王崇烈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漢輔二兄屬篆,即乞正之,壬辰秋八月,黃士陵。】/之7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王崇烈(漢輔)刻〔飽米齋〕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漢輔新得米南宮墨蹟,名其齋曰飽米,飽者寶也,猶海岳寶晉之意也,黃士陵記。】/之7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楊士晟(蔚霞)刻〔楊士晟印〕正方回讀朱文印。邊款為【蔚霞舍人先生正之,壬辰七月,黃士陵。】/之7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四歲/為汪元溥刻〔中嘉〕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嘉篆出王子申盞蓋,牧甫。】/之7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2年之07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