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蘇若瑚(器甫.卅八歲)刻〔襲故〕橢圓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務耘摘秦詔版字,屬士陵仿刻用詒器甫孝廉,癸巳六月。】/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歐陽耘(務耘.三十歲)刻〔臣耘私印〕扁方白文印。邊款為【仿雲篆,為務耘道兄,士陵制,癸巳秋九月。】/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羅光泰(榕莊)刻〔光泰〕長方白文印。/1893±/之6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羅光泰(榕莊)刻〔光泰長壽〕正方滿白文印。/1893±/之6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五歲/為李書翰刻〔墨卿〕正方朱文寬邊印。/1893±/之6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5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鍾錫玢印〕正方回讀滿白文印。邊款為【癸巳冬十二月,牧甫篆刻。】/之66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6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宰荃〕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宰荃孝廉屬,士陵作。】/之67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7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鍾錫玢(宰荃)刻〔鍾錫玢印〕正方回讀白文印。本印與〔宰荃〕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癸巳冬十二月,牧甫製。】/之68 真微書屋註:一九九八年三月,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此其一也。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8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為陳三立(伯嚴.卅八歲)刻〔三立〕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癸巳小除,牧甫作。】/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6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五歲/刻〔花草精神〕長方朱文印。邊款為【癸巳十月,牧甫篆刻。】/之7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0則相同。
戴兆春(青來)/編次其祖戴熙習苦齋畫絮成書。/之7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1則相同。
袁寶璜(渭漁)/撰寫〈《瞻麓齋古印徵》序〉一文。本文全長計五五○字,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六四六字。/之7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2則相同。
中村蘭臺(稻吉.日).卅八歲/刻〔風塵獨立〕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風塵獨立。癸巳秋九月,中村蘭臺作于香草居。】/之7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3則相同。
童晏(叔平).約卅七歲/編輯自刻印成《瓦當印譜》一書。本書概要:一冊。童晏輯自刻印而成。/1893±/之7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4則相同。
潘飛聲(蘭史).卅六歲/刻〔閩粵世家〕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光緒癸巳九月,偶作此印以賜賢兒,勉其讀書致用,毋墮家聲可也。蘭史記,時年三十六。】/之7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3年之07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