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16 | 印 | 文鼎(後山).五十一歲/為錢善揚(几山.五十二歲)刻〔讀書秋樹根〕正方朱文印。邊款為【讀書秋樹根。杜工部句。丙子夏五,屐山五兄屬,文鼎勒。】原印今藏於香港藝術館,青田石。/之1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6年之01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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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3 | 印 | 文鼎(後山).五十八歲/為張廷濟(叔未.五十六歲)刻〔張廷濟印〕正方回讀朱文寬邊印。邊款為【道光癸未四月九日,為叔未尊兄解元正篆,文鼎。】/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3年之00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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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3 | 印 | 文鼎(後山).五十八歲/為張春雷(安甫.五十八歲)刻〔張春雷印〕正方回讀朱文印。邊款為【道光癸未中夏,為安甫先生篆並正,秀水弟文鼎。】/之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3年之00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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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3 | 印 | 文鼎(後山).五十八歲/刻〔琴懷〕長方朱文印。邊款為【癸未中秋,作于三斗鋗齋,文鼎。】原印今藏於上海博物館。/之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3年之00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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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5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歲/刻〔味義根齋〕長方朱文印。邊款為【乙酉冬月,文鼎作於三斗鋗齋。】/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5年之00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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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8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三歲/為張春雷(安甫.六十三歲)刻〔移家白沙翠竹江村〕長方朱文印。邊款為【移家白沙翠竹江村。安甫先生別來八九寒暑矣,今夏以款扇見賜,乃知館於吳門,雖相隔非遙,而彼此栗鹿未能一晤,幸書簡往還,差可喜也。屬鼎製印,勒此應命兼祈指教,道光戊子十二月望後,秀水愚弟文鼎。】/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8年之00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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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9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四歲/刻自用印〔文鼎〕連珠朱文印。邊款為【汪氏認菴集古收宣和玉印,此刻倣之。道光己丑冬日,鼎自記。余生於乾隆丙戌,刻此已六十又四歲矣,光陰易過,業不加進,奈何!次日又識。】/之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9年之00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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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9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四歲/刻〔花草精神〕長方白文印。邊款為【□水三兄屬,己丑初冬,弟文鼎。】/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9年之00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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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1 | 跋 | 文鼎(後山).六十六歲/八月二十又四日,坐三斗鋗齋,觀跋錢善揚為文鼎所刻〔鼎〕長方白文印。/之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1年之00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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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1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六歲/刻自用印〔後翁〕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辛卯春,鼎自作。】/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1年之00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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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1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六歲/刻自用印〔乾隆丙戌生〕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余與邗上張安甫兄同庚也,前年勒乾隆丙戌生白文小印贈張,今復作斯印以自用。道光辛卯七月望後,鼎并記。】/之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1年之00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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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1 | 印 | 文鼎(後山).六十六歲/刻自用印〔後翁書畫〕正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後翁書畫。此四字辛卯八月廿三作,時余年六十有六歲矣,前五日值秋分節,節前夜雨連日,至今未霽,河水頓長,田禾幾沒,希即雨至以成豐歲,鼎記。】/之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1年之00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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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1 | 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