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二歲/為徐有常刻〔徐有常印〕正方回讀白文印。本印與〔吉臺〕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戊午十月二十月二日鐙下,作于景茂凌華之閣,胡鼻山。】/之13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13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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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二歲/為徐有常刻〔吉臺〕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白文仿漢,朱文吉字用吉羊洗文,蓋取其生動耳,弟二日,鼻山又記。】/之13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13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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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四歲/為丁文蔚(藍叔.卅四歲)刻〔大碧詞人〕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咸豐庚申,藍叔屬,鼻山刻。】/之10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0年之10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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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四歲/刻〔敦復之印〕正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丁巳七月,鼻山仿漢白文。庚申五月,改刻朱文。】/之10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0年之10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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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主 | 華復(松庵)/為胡震(鼻山.四十四歲)刻〔震〕扁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庚申蒲月,無疾。】/之11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0年之11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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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熾立(芸軒)刻〔香山徐熾立珍藏元趙文敏公心經一卷〕十六字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芸軒得趙吳興真跡心經一卷,辛酉,鼻山刻此。】/之2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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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刻自用印〔曾經滄海〕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咸豐十有一年五月十七日,由四明杭海至滬,刻此記之,鼻山。】/之2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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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熾立(芸軒)刻〔將軍山樵〕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芸軒世居將軍山麓,屬刻是印,鼻山為模吳紀功碑,辛酉。】/之2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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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熾立(芸軒)刻〔芸軒〕正方白文印。邊款為【鼻山作,辛酉九月廿鐙下。】/之2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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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熾立(芸軒)刻〔芸軒眼福〕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芸軒鑒古之印,辛酉九月,鼻山作。】/之2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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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伯澂刻〔伯澂賞古〕長方白文印。邊款為【辛酉九月,鼻山作贈伯澂,時同客滬上。】原印今藏於日本。/之2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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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沈樹鏞(均初.三十歲)刻〔韻初所得金石文字〕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辛酉十月,鼻山刻。】/之2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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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潤(雨之)刻〔徐潤之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辛酉十一月,刻賸雨之老弟。】/之2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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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為徐熾立(芸軒)刻〔守愚堂印〕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此明時坑石,咸豐辛酉,為粵友徐芸軒作,胡鼻山;;俗呼燈光凍,近時罕有,震并志。】/之2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2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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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 印 | 胡震(鼻山).四十五歲/刻自用印〔胡鼻山人同治大善以後所書〕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宋胡忠簡公春秋元年解云,元者始,大善也,人君即位之始,貴乎大善,故稱元年。辛酉除夕,鼻山自製於滬。】/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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