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陵(牧甫).四十三歲/為王秉憼(菊存)刻〔王秉憼印〕正方回讀白文印。本印與〔鞠存〕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辛卯莫冬,黃士陵為鞠存先生篆刻。】/之9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1年之09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三歲/為王秉憼(菊存)刻〔鞠存〕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牧甫作于南園。】/之9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1年之09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五十四歲後/為王秉憼(菊存)刻〔納粟為官〕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官篆從校官碑額,鞠存先生屬,士陵作。】/1902﹢1 /之8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08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五十四歲後/為王秉憼(菊存)刻〔菊存〕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蘜翁屬,士陵作。】/1902﹢1 /之9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095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五十四歲後/為王秉憼(菊存)刻〔華陽王四〕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黃士陵篆為菊存王四先生。】/1902﹢1 /之9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096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