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熙載(讓之).六十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小印〕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戊午冬,仲陶屬,熙載作。】/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6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為岑鎔(仲陶)刻〔仲陶〕長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戊午冬,銅士屬,讓之刻。】/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6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為岑鎔(仲陶)刻〔長宜子孫〕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仲陶屬仿漢印,時戊午冬至後三日,熙載。】/之6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6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岑鎔(仲陶)刻〔晉飛霜鏡館〕正方白文印。/1858±/之9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9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鎔字仲陶〕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岑二兄名字印,熙載刻。】/1859±1 /之16 真微書屋註:咸豐戊己庚之間,吳讓之客海陵,為岑仲陶、陳康甫、姚仲海、黃子鴻刻印甚多,每不刻款。此殆客海陵時所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1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小印〕正方朱文印。邊款為【讓之。】/1859±1 /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1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仲陶畫印〕長方白文印。邊款為【仲陶屬,讓之。】/1859±1 /之1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1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岑氏仲子〕橢圓朱文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1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仲陶平生珍賞〕長方白文印。邊款為【仲陶平生珍賞印,熙載刻。】/1859±1 /之2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0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仲陶二兄屬仿完翁,庶幾不失則矣,讓之。】/1859±1 /之2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讓之。】/1859±1 /之2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2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仲陶亦字銅士,讓之刻也。】/1859±1 /之2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4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長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此讓翁為岑仲陶所治印,或當時迫促,未署款者。戊寅閏七月,福厂王禔補題。】/1859±1 /之2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5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岑鎔(仲陶)刻〔銅士〕長方朱文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2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026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