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豫鍾(秋堂).四十四歲/為孫恩沛(苓村)刻〔孫恩沛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乙丑十月,為苓村八兄,秋堂。】/之33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青田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05年之033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