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其義(直之).約生於本年/安徽桐城人。方以智之弟。字直之。精遁甲,善書,工詩,又善治印。幼即才氣奔放,其性又不受拘縛。嘗遊雲間與陳大樽、李蓼蕭輩置酒高會,即席為詩歌,洒洒數千言立就,酒酣耳熱,慨然曰:「欲滅寇靖天下,舍義其誰耶!」子名中發,字有懷。/1612±2 /之26
真微書屋註:《印人傳》中〈書方直之一印前〉載:「…久之,中丞歿,其兄又去而遊方外,君鬱鬱居鄉里,多飲酒,與婦人近,遂以瘍卒,其卒也年甫三十餘。」由是知其歿亡在其兄方以智(一六一一—一六七一)出家(明亡後出家,約在一六四四年)之後不久,故推其歿年在一六四四年之後左右。又其年甫三十餘,故推其生年約在一六一二年,上下誤差二年左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612年之026則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