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豫鍾(秋堂).廿九歲/為祝德風(培南)刻〔祝德風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乾隆庚戌冬日,刻充培南兄文房,秋堂。】/之27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青田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90年之027則相同。
祝德風(培南)/道光乙酉舉人。/之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5年之002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