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豫鍾(秋堂).四十三歲/為孫湘(楚帆)刻〔孫湘楚帆〕連珠陰陽印。邊款為【嘉慶甲子七月,作于求是齋,秋堂。】/之3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04年之031則相同。
陳豫鍾(秋堂).四十三歲/為孫湘(楚帆)刻〔孫湘楚帆〕連珠陰陽印。邊款為【嘉慶甲子七月作于求是齋,秋堂。】/之37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連珠印青田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04年之037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