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之琛(次閑).五十三歲/為韓昭華(叔度)刻〔昌黎伯後〕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次閑仿漢鑄印於退盦,時為癸巳冬十一月。】/之22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青田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3年之022則相同。
趙之琛(次閑).五十六歲/為韓昭華(叔度)刻〔韓昭華號叔度〕長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次閑仿漢。道光丙申三月。】/之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6年之004則相同。
趙之琛(次閑).六十五歲/為韓昭華(叔度)刻〔墨妙齋—雙鳳圖像—〕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嘉慶廿五年,先光祿公,御賜墨妙軒法帖,用以名齋,以藏是帖,甲辰九月屬次閑製印,因記數于右,叔度。】/之3 真微書屋註:《西泠八家印選》註:壽山石,代刻款。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5年之003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