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紹基(子貞).一歲/十二月五日生。一八七三年卒。道州(今之湖南道縣)人。何凌漢長子。字子貞,號東洲,晚號蝯叟。齋堂為東洲草堂、頤素齋。官編修、四川學政,工經術詞章。書法專從顏真卿問津,積數十年功力,探源篆隸,尤精說文考訂之學,旁及金石碑版文字。晚年以篆隸法寫蘭竹石,寥寥數筆,金石書卷之氣盎然。偶作山水,取境荒寒,得石濤晚年神髓。偶亦刻印,得生簡意趣。/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99年之062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八歲/冬,隨侍父親入京。/之2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06年之025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十三歲/從錢唐孫鏡塘讀書。/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1年之017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十六歲/父親(凌漢)門下士甚多,得盡識其才,為交游之始。/之2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4年之022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廿一歲/冬,於鳳臺縣署與寧鄉陶氏結婚。/之1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9年之014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廿三歲/秋,與三弟紹祺歸應湖南鄉試。/之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1年之037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廿四歲/父親(凌漢)典試山東即留視學。秋杪,奉母出都至濟南。/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2年之019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廿七歲後/撰寫〈石如鄧君墓誌銘後記〉一文,出於穆孝天《鄧石如研究資料》。本文全長計二一九字,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二五七字。/1825﹢/之3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5年之032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廿八歲/補諸生。/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6年之019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三十歲/補廩膳生。/之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8年之036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卅三歲/取優貢生。同年,隨侍父親(凌漢)視學浙江。/之3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1年之033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卅七歲/恩科,鄉試得第一。湖南解元。/之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5年之042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卅八歲/道光丙申恩科進士,二甲第八名。為翰林院庶吉士。/之1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6年之014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四十一歲/授翰林院編修。秋,任福建省鄉試主考官。/之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9年之040則相同。
吳咨(聖俞).廿七歲/為何紹基(子貞.四十一歲)刻〔子貞氏〕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道光十九年冬十月,集周散氏槃銘字,刻石于杭州,吳咨聖俞。】/之4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9年之043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