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之琛(次閑).四十七歲/為王引孫(小竹)刻〔湖上騎驢〕長方白文印。邊款為【次閑為小竹擬漢朱文,丁亥立夏日,并記于補羅迦室。】/之12 真微書屋註:王引孫,號小竹。或為其用印?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7年之012則相同。
趙之琛(次閑).五十二歲/為王引孫(小竹)刻〔綠肥紅瘦〕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試問捲簾人,卻道海棠依舊,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小竹偶讀是詞,屬製此印,為錄一遍。道光壬辰十一月,次閑。】/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2年之019則相同。
徐三庚(褎海).卅七歲/為王引孫(小竹)刻〔王引孫印〕正方回讀白文界格印。本印與〔跛道人〕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上虞徐三庚為小竹先生製,即希審定,同治紀元春王月。】/之2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2年之029則相同。
徐三庚(褎海).卅七歲/為王引孫(小竹)刻〔跛道人〕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金罍野逸作于滬上寓齋。】/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2年之030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