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創作後,刻於印身側邊的落款題記,稱之為「邊款」,亦稱為「側款」。隋唐印的官印周圍已開始刻有製印年月、編號及釋文等,是邊款的初始型態。明代以後篆刻作品,屬於「自書自刻」的創作,篆刻家都會在印側或頂端刻上年月、姓名,甚至是長篇詩文或圖象等,把邊款藝術融入文學或繪畫,更提升了邊款的可看性。邊款為正刻文字,一般多用陰文,少數亦偶有使用陽文。 | | 「邊款」是刻於印身側邊的落款題記。圖為清黃士陵刻〔仁舉江七〕一印的原石邊款及拓片。 | | 邊款的落款位置,在鈐印方向的左側。 | | 多面邊款,邊款的順序依順時鐘繞讀,原則上使最後一面邊款落在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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