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劉聘孫刻〔劉聘孫〕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歲己卯客江西,始知有劉聘孫者,其後五年來粵東,始與相見,又六年再來再相見重,以故知日漸密,領其言論,讀其述作,然後知其蓄積富好慕正,陵當就而攷德稽疑,遂訂交焉。魯語云:積土累簣可成邱山。聘孫原據邱山之勢者,知進而不止於乎,其可量哉。聘孫與陵非宴遊一朝之好也,因其行于是乎言。庚寅夏六月,黟黃士陵。】/之8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88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梁季(彥武)刻〔石雲山尊〕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石雲山在廣州府治東六十里,其地曰佛里,彥武部郎居之,人皆偁為石雲山尊云。庚寅十月,黃士陵志。】/之8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89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鄭知同(伯庚)刻〔鄭知同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伯更先生講兩湖書院,庚寅十一月,黃士陵刻此送行。】/之9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0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鄭知同(伯庚)刻〔伯更〕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仿漢器鑿文,牧甫篆刻。】/之9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1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二歲/為王繼香(子獻)刻〔玉堂清課〕正方白文印。邊款為【黃士陵刻充止軒先生文房。】/1890±/之9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2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文道希刻〔萍鄉文三〕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光緒十六年庚寅,拜道希先生進士及第,十月入學,黃士陵刻此為賀。】/之9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3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約四十二歲/為文道希刻〔道希手狀〕正方白文印。邊款為【道希先生屬,士陵。】/1890±/之9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4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刻〔萍實盦〕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儗秦詔,庚寅九月,牧甫。】/之9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5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蘇若瑚(器甫.卅五歲)刻〔若瑚〕扁方白文印。邊款為【庚寅季秋,牧甫篆刻。】/之9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6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王繼香(子獻)刻〔王繼香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止軒先生與陵素不相識,庚寅十月忽辱枉顧,一見便許為石友,贈以聯云:搜抉肝腎神欲哭,金石刻畫臣能為。陵何敢當此,特刻此以紀先生偏嗜,黃士陵篆刻。】/之9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7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彥奎刻〔彥奎畫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牧甫愜心之作,庚寅六月。】/之9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098則相同。 |
| |
1890 | 印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歐陽耘(務耘.廿七歲)刻〔病鶴〕橢圓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庚寅十月,牧甫。】/之10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100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二梅刻〔二梅卅歲後作〕長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歲篆見曶鼎,後篆古陶器文,庚寅七月,牧甫作。】/之10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101則相同。 |
| |
1890 | 印 | 黃士陵(牧甫).四十二歲/為黃紹憲(季度)刻〔水仙盦主〕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季度酷愛水仙,又喜畫水仙,其于子固真跡,尤傾意摹儗,初名其齋曰趙盦,今更標舉實事為水仙盦云。庚寅九月,牧甫作。】/之10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0年之102則相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