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正鏞之印〕正方朱文界格印。/1858±/之4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4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蓋平姚氏章〕長方白文印。/1858±/之4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4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蓋平姚正鏞〕扁方白文印。/1858±/之4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4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姚仲聲〕正方朱文界格印。/1858±/之4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4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姚氏仲海〕正方白文印。/1858±/之5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0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扁方白文印。/1858±/之5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渤海外史〕正方白文印。/1858±/之5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為岑仲陶刻〔安雅〕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戊午七月,子鴻屬,熙載刻;子鴻持贈仲陶矣,讓之證盟。】/之5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為陳寶晉(康甫)刻〔觀海者難為水〕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百川學海羞(溝)行潦,但道能觀未足多,為進一言君記取,若論源委要先河。守吾見余有觀海者難為水六字印,亦屬刻之,遂繫以二十八字,咸豐八年祀灶日,雉皋舟中,讓翁記。】/之5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4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刻自用印〔六十吳生〕正方白文印。/之5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5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刻〔戊午〕長方朱文印。/1858±/之5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刻自用印〔六十歲以後書〕扁方白文印。/1858±/之5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刻自用印〔六十歲以後書〕扁方滿白文印。/1858±/之5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歲/刻自用印〔年耳順〕長方白文印。/之5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5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書畫〕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仲海得此石,屬熙載刻書畫印,去小荃仿鈍丁六十年矣。】/1858±/之6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60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