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黃紹憲(季度)刻〔粵黃紹憲私印〕扁方白文界格印。邊款為【季度秀才屬作界格印,時光緒十四年五月,族人士陵。】/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沈叔子刻〔沈叔子審定金石印記〕正方朱文印。邊款為【著雍困敦夏四月,刻寄同叔太史,黃士陵。】/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趙鳳昌刻〔趙鳳昌印〕正方回讀滿白文印。邊款為【光緒戊子春日,牧甫作。】/之6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趙鳳昌刻〔趙竹君〕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竹君明府莞存,黃士陵刻贈。】/之6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袁思縪(錫臣)刻〔思縪私印〕正方滿白文印。邊款為【仿漢令長諸章而絕少渾樸處,錫臣太守教之,黃士陵學。】/之6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5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袁思縪(錫臣)刻〔袁氏錫臣〕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光緒戊子春暮,牧甫製。】/之6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6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廣雅書院刻〔廣雅書院經籍金石書畫之印〕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光緒十四年春三月,牧甫作。】/之6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7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廣雅書院刻〔廣雅書院經籍金石書畫之印〕正方朱文印。邊款為【意在攘之、撝叔之間,光緒戊子春暮,黟黃士陵。】/印縮43.75%/之6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8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禔盦刻〔禔盦詩畫〕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戊子六月,牧甫作。】/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69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黃紹憲(季度)刻〔南海黃紹憲所藏經籍書畫金石文字憲子孫其萬年永寶〕廿三字長方加框朱文印。邊款為【師魯公鼎意為季度作收藏印,鼎今藏吳客齋中丞家,圖載恆軒金石錄,光緒十四年五月,士陵志于羊石。】/之7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0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張之洞(孝達.五十六歲)刻〔臣張之洞〕正方白文印。邊款為【黃士陵。】/之7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1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張之洞(孝達.五十六歲)刻〔壺公〕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光緒十四年春三月,黃士陵篆刻。】/之7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2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張之洞(孝達.五十六歲)刻〔之洞〕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孝達節帥大人鈞命,黃士陵。】/之7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3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張之洞(孝達.五十六歲)刻〔孝達〕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師吳攘之先生,著雍困敦如月,黃士陵謹刻。】/之7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4則相同。
黃士陵(牧甫).四十歲/為王同愈(勝之.卅四歲)刻〔王同愈印〕正方回讀朱文印。邊款為【勝之仁兄書篆,屬黃士陵奏刀。】/之7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8年之07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