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張讓三索詩,賦五律以贈。/之1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16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秋,病暴瀉甚劇,通體浮腫,幸有金瞎牛悉心診治,始獲漸瘥。/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17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作畫贈筱坪。/之1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18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作詩題閔園丁寫作。/之1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19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作詩題石濤山水畫,詩題〈石濤畫〉七絕一首。/之2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0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作長詩題文小坡指畫羅漢像。/之2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1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七月,施石墨病歿蘇州,吳昌碩為理後事,並以撫孤恤寡為己任。/之2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2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歲寒,作『蔬香圖』,並有題文。/之2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3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十二月十四日,移居桂和坊十九號(蘇州),名其齋曰「癖斯堂」。十日後鮑簡廬贈紅梅二盆,畫以報之。/之2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4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刻自用印〔雄甲辰〕正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雞蹠集載,裴度有遺以槐癭者,郎中庾威曰,此是雌樹生者,度問威年,云與公同甲辰,度笑曰,郎中便是雌甲辰。予於道光甲辰年生,古人既有雌甲辰,予曷不易之以雄,以壽諸石。光緒三十年,歲次甲辰,適為缶道人周甲開始,特識。】/之2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5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刻自用印〔周甲後書〕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橐筆江湖,亂涂亂抹,忽忽不知六十年矣,老缶刻此,具有人書俱老之慨,甲辰孟春之月。】/之2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6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為閔泳翊(竹楣.韓.四十五歲)刻〔園丁家在竹洞號竹楣〕正方朱文界格印。邊款為【甲辰二月,為園丁刻,缶。】/之2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7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為龐芝閣刻〔河間龐氏芝閣鑒藏〕長方朱文界格印。邊款為【芝閣觀察令刻,甲辰四月維夏,昌碩。】/之2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8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為龐芝閣刻〔河間龐芝閣校藏金石書畫〕長方白文印。邊款為【芝閣先生精鑒別,為刻此印,甲辰六月三日,昌碩。】/印縮56.25%/之2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29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為蒲華(作英.七十一歲)刻〔蒲華〕正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作老令刻,甲辰五月,老缶。】/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30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