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昌碩(缶廬).四十一歲/為潘志萬(碩庭)刻〔還硯堂〕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碩庭仁兄法家正篆,甲申寒食節,倉碩吳俊刻。】/之5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4年之053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四十二歲/為潘志萬(碩庭)刻〔還硯堂收藏金石書畫〕正方白文界格印。邊款為【九字印,為碩庭知己刻,乙酉十月杪,苦銕。】/之8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5年之087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四十三歲/為潘志萬(碩庭)刻〔志萬之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笏盦屬仿漢鑄印,丙戌六月,昌石揮汗。】/之3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6年之038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四十四歲/為潘志萬(碩庭)刻〔潘郎〕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倉石仿漢,頗自得意,老笏以為佳否?光緒丁亥三月十九日翦鐙。】/之49 真微書屋註:白壽山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7年之049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