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塘.生年不確/號妮古居士。/1730±15/之37 ——右印為方塘篆刻作品選刊〔鏡破不改光蘭死不改香〕。本印重見於1769年所刻。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30年之037則相同。
方塘/刻〔鏡破不改光蘭死不改香〕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己丑春,塘訪訒庵七兄於綿潭山館,手一印,融潤如玉,篆亦古雅,予欲得之如米海嶽乞王帖,踞船舷欲墮時狀,訒庵兩手奉持之著於顛,亦如趙子固昇山橋覆舟手持定武蘭亭命立淺水中時狀,曰:君子不奪人之所愛,吾子君子也。塘於是逌然而罷,然愛不能釋手,因援毫以識之。妮古居士方塘書。】/之8 真微書屋註:《魯盦印選》於目錄中載此印為朱杏芳(公放)所刻,未知何據?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69年之008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