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之謙(撝叔).約四十四歲/為潘祖蔭(伯寅.約四十三歲)刻〔宋本〕連珠朱文印。邊款為【宋刻。】/1872±/之31 真微書屋註:一八七二年,趙之謙在北京,為潘祖蔭校書。此印或是此時左右所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1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約四十四歲/為潘祖蔭(伯寅.約四十三歲)刻〔元本〕連珠朱文印。邊款為【元刻。】/1872±/之32 真微書屋註:一八七二年,趙之謙在北京,為潘祖蔭校書。此印或是此時左右所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2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四十四歲/為胡澍(荄甫.四十八歲)刻〔胡澍甘伯〕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壬申二月,撝叔。】/之3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3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四十四歲/為胡澍(荄甫.四十八歲)刻〔人書俱老〕正方細朱文印。邊款為【甘伯屬刻過庭書譜中語,同治十一年二月十有四日,撝叔記。】/之3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4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約四十四歲/為王懿榮(正儒.約廿八歲)刻〔王懿榮〕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撝叔為正孺作。】/1872±/之3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5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四十四歲/為王懿榮(正儒.廿八歲)刻〔福山王氏正孺藏書〕長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撝叔為正孺作,同治十一年。】/之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6則相同。
趙之謙(撝叔).四十四歲/刻〔尋念非但一〕長方朱文印。邊款為【撝叔為正孺作,同治十一年。】/之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7則相同。
陳雷(震叔)/為姚鏞(鱸洲)刻〔姚鏞私印〕正方滿白文印。邊款為【鱸洲仁兄審定,震叔仿漢人印,壬申十月。】/之3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8則相同。
潘祖蔭(伯寅).四十三歲/擢吏部尚書。/之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39則相同。
吳大澂(清卿).卅八歲/居京師,蓄集古璽印三百,居室以「三百古璽齋」名,後收得益多,遂更名「千璽齋」。/之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0則相同。
王爾度(頃波).卅六歲/為郭承勳(止亭)刻〔定齋啟事〕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壬申夏,爾度。】/之4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1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廿九歲/隨友金傑赴上海,得識畫家高邕之。/之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2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廿九歲/娶妻施氏(名酒,字季仙,歸安菱湖人),小先生四歲,善理家。/之4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3則相同。
高邕(邕之).廿三歲/為金爾珍(吉石.卅三歲)刻〔梅華草堂〕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吉石有道屬正,邕之篆刻,時壬申六月十五日也,并誌。】/之4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4則相同。
姚寶侃(叔廉)/刻自用印〔姚寶侃印〕正方回讀滿白文印。邊款為【予不善書,偶臨曹景完碑,為友人見之,索書屏幅,急就二印以蓋之,時同治壬申冬,姚寶侃并志。】原印今藏於杭州西泠印社。/之4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