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金瞎牛(心蘭.四十二歲)刻〔家近煙雨樓〕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壬午八月為冷香刻,倉石。】/之2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2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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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能亦醜〕扁方白文印。邊款為【能亦醜,見荀子。缶道人刻,時壬午。】/之2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2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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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自用印〔染于倉〕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墨子見染絲者而嘆曰: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壬午五月,倉碩。】/之2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2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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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自用印〔缶廬主〕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余得一瓦缶,乃三代物,古樸可愛,以名其廬。壬午夏,倉碩。】/之2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2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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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仲英刻〔春蚓秋蛇〕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壬午五月,刻就仲英先生正之,蒼石俊。】/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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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沈翰(厚安.卅四歲)刻〔沈藻卿〕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壬午五月朔,為藻卿五兄作,蒼石。】/之3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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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沈翰(厚安.卅四歲)刻〔沈翰之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光緒壬午夏,為藻翁仿漢,昌石。】/之3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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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楊峴(見山.六十四歲)刻〔臣顯〕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壬午夏,俊卿。】/之3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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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抱員天〕長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顓民生,背方州,抱員天。壬午夏,倉碩。】/之3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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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約卅九歲/為顧澐(若波.約四十八歲)刻〔雲壺臨古〕正方朱文印。邊款為【雲壺居士屬刻,倉石吳俊。】/1882±1 /之3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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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顧澐(若波.四十八歲)刻〔十水五石〕正方朱文印。邊款為【雲壺為人爾雅沉靜,畫亦如之,不茍為人作,去冬為予寫吳村圖,今夏復臨董文敏冊頁見贈,一水一石皆勃勃有生氣,古人云:十日畫水,五日畫石。唯雲壺足以當之,屬刻此石,摘四字奉教,光緒壬午七月十六日雨窗,吳俊記。】/之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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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徐康(窳叟.六十九歲)刻〔今年政七十邪〕扁方朱文印。邊款為【窳叟讀王右軍十七帖,屬刻此語,因窳叟明年七十矣。壬午十月,吳俊并記。】/之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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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 | 印 |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自用印〔歸仁里民〕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歸仁,吾鄣吳村里名,亦里仁為美之意。壬午冬,昌石記。】/之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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