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 | 學 | 齊璜(白石).卅四歲/此年始講求篆刻之學。時黎松安與黎鯨庵正研究此道,白石見之,興趣特濃厚。其所刻的第一顆印為〔金石癖〕,黎松安認為便佳。/之12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6年之12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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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 | 事 | 齊璜(白石).卅四歲後/自丙申至戊戌,共刻印約百二十方,己亥又摹丁黃印二十餘方。這幾年,白石與黎松庵常共晨夕,也就是他專精摹刻圖章的時候。他從此鍥而不捨,并不看做文人的餘事,所以後來獨有成就。/1896﹢4 /之12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6年之12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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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 | 事 | | |
1898 | 事 | 齊璜(白石).約卅六歲/頗自負能篆刻,一日問黎鐵安:「我總刻不好,奈何?」黎鐵安答曰:「南泉墥的礎石,挑一擔歸,隨刻隨磨去,盡三四點心盒都成石漿,就刻好了!」白石默識其言。自是至庚戌,十年間果成名。/1898±/之7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7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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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 親 | | |
1898 | 藏 | 齊璜(白石).卅六歲/黎薇蓀由其子戩齋轉交,送給齊丁龍泓、黃小松兩家之印譜。/之7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7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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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 印 | 齊璜(白石).約卅六歲/刻〔身健窮愁不須恥〕正方朱文印。/1898±/之77
真微書屋註:一八九八年,黎薇蓀送給白石丁龍泓、黃小松兩家之印譜。白石專情摹刻,此印有浙派之風,應是此時之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7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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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 印 | 齊璜(白石).約卅六歲/刻自用印〔硯田農〕正方白文印。/1898±/之78
真微書屋註:一八九八年,黎薇蓀送給白石丁龍泓、黃小松兩家之印譜。白石專情摹刻,此印有浙派之風,應是此時之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7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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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 印 | 齊璜(白石).約卅六歲/刻〔我生無田食破硯〕正方朱文印。邊款為【鈍叟有此印,寄老仿之,直得神似。近來以銕書稱者,吾家松庵鯨公外,它人未許夢見斯種也。戊戌春三,鰈菴獲觀識此。】/1898±/之79
真微書屋註:黃易有〔我生無田食破硯〕一印,此印白石摹仿之。印約刻於一八九八年左右,是年黎薇蓀送給齊白石丁龍泓、黃小松兩家之印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7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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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 印 | 齊璜(白石).卅六歲/刻〔心無妄思〕正方細白文印。邊款為【齊大摹前人。】/之80
真微書屋註:此印丁敬曾刻之,白石摹之而略瘦,可能約在一八九八年見到丁、黃印譜後所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8年之08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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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 師 | 齊璜(白石).卅七歲/由張仲颺介,始執贄王湘綺(闓運)之門。/之6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9年之06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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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事 | 齊璜(白石).卅八歲/替湘潭鹽商畫南嶽(衡山)全圖,六尺中堂十二幅,得謝金三百二十兩銀子。/之6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6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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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號 | 齊璜(白石).卅八歲/始用「借山」一號,云:山非吾有,特借之娛目而已。/之6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6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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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事 | 齊璜(白石).卅八歲/搬進梅公祠。居家一望皆是梅花,故自取齋名為「百梅書屋」。/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6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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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事 | 齊璜(白石).卅八歲前/庚子前,黎鐵安代無畏兄弟索篆刻於齊璜,計有十餘印。時丁拔貢可鈞以為刀法太爛,譚子遂磨去之。/1900﹣/之7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7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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