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 | 印 | 齊璜(白石).約卅八歲/刻自用印〔借山主人〕正方朱文借邊印。本印與〔齊白石〕正方白文印為二面印。/1900±/之71
真微書屋註:「借山」一號,約始用于一九○○年,此印近於早期之作,故約刻於此時。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7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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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印 | | |
1901 | 事 | 齊璜(白石).卅九歲/為內閣中書李鎮藩(翰屏)家畫像。/之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1年之03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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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 親 | | |
1902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歲/應友人召,游西安,為其遠行之始,後曾「五出五歸」,歷時八載(四十至四十七歲)。/之1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13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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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歲/十月初因夏午詒之約赴西安,十二月中旬到達。見陝西皋台樊樊山(增祥),為聞名之大詩人,為其刻印,得刻印潤資五十兩銀子。/之1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14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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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 印 | 齊璜(白石).四十歲後/刻自用印〔阿芝〕長方白文印。邊款為【白石四十歲後刊。】/1902﹢/之14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14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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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 印 | 齊璜(白石).四十歲後/刻自用印〔萍翁〕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四十歲後自刊,白石。】/1902﹢/之1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14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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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 | 友 | 齊璜(白石).四十一歲/於西安,友人介識陝西按察使樊樊山(增祥),相談契洽。/之6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3年之06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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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一歲/三月初旬與夏午詒進京,住在宣武門外北半截胡同夏氏家中。識張貢吾、曾農髯、李筠庵。五月離京,六月返家鄉。此行共得二千兩酬金。/之6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3年之06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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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二歲/王湘綺在南昌招游,登滕王閣,議提聯句,無以對,歸後深感詩作不易。因此,將齋館「借山吟館」的吟字刪去,只名為「借山館」。/之5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5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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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二歲/春,同張仲颺應王湘綺之約,游南昌,路過九江、廬山,居王宅。張仲颺乃鐵匠出身,白石為木匠出身,和一銅匠出身之曾招吉,同稱「王門三匠」。八月中旬返回家鄉。/之5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5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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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 譜 | 齊璜(白石).四十二歲/編輯自刻印成《白石印草》一書。本書概要:齊璜輯拓自刻印而成。僅鈐拓一部。/之5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5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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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三歲/在黎薇蓀家得見趙之謙的《二金蜨堂印譜》,以硃筆鉤摹之,以後刻印喜摹趙體。/之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5年之03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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