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三歲/作畫本習工筆,到西安後,漸漸改用大寫意筆法。/之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5年之03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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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三歲/書法本學何子貞,在北京遇到李筠庵,也改學魏碑,寫爨龍顏碑一路。/之3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5年之03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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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三歲/七月,應汪頌年約游桂林,識蔡鍔,會黃興。/之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5年之03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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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 印 | 齊璜(白石).四十三歲後/刻自用印〔齊白石〕扁方朱文印。/1905﹢/之40
真微書屋註:此印略有趙之謙之印風,可能約在一九○五年于黎薇蓀家中見到《二金蜨堂印譜》後所作?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5年之04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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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四歲/自桂林至廣州,住祇園寺。又赴欽州見郭葆生(長子及四弟從郭氏在軍中工作),代葆生作畫,獲一筆潤資。於葆生家,得見八大山人、徐青藤、金冬心等真蹟,並獲臨摹機會。秋,獨回家鄉。/之2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6年之02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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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四歲/遷居餘霞峰山腳下。翻新舊屋,取名「寄萍堂」。堂內造一書屋,曰「八硯樓」,蓋因遠遊時曾得八硯石之故。/之2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6年之02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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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 | 印 | 齊璜(白石).約四十四歲/刻自用印〔八硯樓〕正方滿白文印。/1906±/之29
真微書屋註:一九○六年,白石遷居餘霞峰山腳下。翻新舊屋,取名「寄萍堂」。堂內造一書屋,曰「八硯樓」,蓋因遠遊時曾得八硯石之故。此印可能刻於此時左右。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6年之02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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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五歲/春,再往欽州,教郭葆生如夫人學畫,兼為郭代筆,後同遊肇慶、端溪、東興等地。過北崙河南岸,遊覽越南山水,畫了一幅「綠天過客圖」。冬,動身回鄉。/之2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7年之02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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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六歲/應羅醒吾約赴廣州,刻印維生。替羅氏等革命黨員傳遞文件。秋間,父親函催回鄉。/之4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8年之04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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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七歲/往欽州接四弟、長子回家,路過香港、上海、蘇州、南京,九月回到家中。於南京訪李梅庵(瑞清,筠庵之兄)未遇,為其刻印數方,置於其家。/之5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9年之05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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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 | 印 | 齊璜(白石).四十七歲/為立群刻〔少小愛文詞〕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己酉秋,客海上為立群公子刊,齊璜。】/之5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9年之05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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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八歲/留鄉苦讀古文詩詞。將遊歷得來之山水畫稿,編成《借山圖卷》,共五十二幅。又畫石門二十四景圖。/之5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5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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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八歲/赴長沙,住在胡石庵家,同友人遊山、吟詩、刻印、作畫。刻印刀法,把漢印的格局,融會到趙撝叔一體之內。/之5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5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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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 親 | 齊璜(白石).四十八歲/十二月十九日,祖母去世。(八十九歲)/之5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5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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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 事 | 齊璜(白石).四十九歲/二月,赴長沙晤王湘綺,並面懇為祖母做墓誌銘。此篇銘文,後由齊親自動手刻石。/之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1年之04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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