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 | 生 | 戴熙(醇士).一歲/一八六○年卒。錢塘(浙江杭州)人。字醇士,號榆庵、蓴溪、松屏、井東居士、棆庵、鹿床居士,諡文節。齋堂為習苦齋。道光十二年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後引疾歸。咸豐年間,死於太平軍攻克杭州之戰。善詩文。工書法。精畫事,山水法王翬,自成面目而純雅過之,木石小品和花草、人物亦均有可觀。能治印,蒼潤渾樸,古意盎然,深得治印三昧,所作不多見。/之49
——右印為戴熙篆刻作品選刊〔井東居士〕。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01年之04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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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 | 主 | 趙之琛(次閑).卅六歲/為戴熙(醇士.十六歲)刻〔墨緣〕橢圓朱文寬邊印。邊款為【丙子盛夏,雷雨初霽,几榻皆潤,偶閱漢人印冊,不覺技癢,遂為醇士世兄摹此,次閑。】/之2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6年之02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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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 印 | 戴熙(醇士).廿七歲/刻〔丁居士〕長方白文印。邊款為【醇士為丁居士仿玉印,丁亥冬日。】/之2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27年之02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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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 試 | 戴熙(醇士).卅二歲/道光壬辰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後引疾歸。/之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2年之04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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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 主 | 趙之琛(次閑).約五十五歲/為戴熙(醇士.約卅五歲)刻〔戴熙〕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次閑為醇士世兄篆。】/1835±/之1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5年之01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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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 主 | 趙之琛(次閑).五十五歲/為戴熙(醇士.卅五歲)刻〔醇士〕正方朱文界格印。邊款為【黃司馬小松仿秦印多如是,此作擬之,道光乙未秋,次閑。】/之1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5年之01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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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 | 主 | 陳祖望(纘思)/為戴熙(醇士.五十二歲)刻〔戴熙〕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壬子九月,纘思。】/之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2年之00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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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 | 主 | 毛庚(西堂)/為戴熙(醇士.五十三歲)刻〔習苦齋〕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咸豐癸丑暮春之初,為醇士先生篆,時粵寇陷金陵,江浙居民多避山□,余猶從事刻畫,徒以生平結習,不能忘情,異日賊氛掃淨,先生徜徉山水間,余亦追隨杖履,樂哉游乎,當以此石為券,庚附記。】/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3年之01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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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 | 主 | 陳祖望(纘思)/為戴熙(醇士.五十六歲)刻〔戴熙〕正方白文印。本印與〔醇士〕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邊款為【纘思。】/之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6年之00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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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 | 主 | 陳祖望(纘思)/為戴熙(醇士.五十六歲)刻〔醇士〕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丙辰四月,纘思。】/之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6年之00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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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亡 | 戴熙(醇士).六十歲卒/一八○一年生。道光十二年進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後引疾歸。咸豐年間,死於太平軍攻克杭州之戰。善詩文。工書法。精畫事,山水法王翬,自成面目而純雅過之,木石小品和花草、人物亦均有可觀。能治印,蒼潤渾樸,古意盎然,深得治印三昧,所作不多見。存世有《習苦齋集》、《習苦齋畫絮》、《題畫偶錄》。/之82
——右印為戴熙篆刻作品選刊〔丁居士〕。本印重見於1827年所刻。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0年之08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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