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 | 生 | 金爾珍(吉石).一歲/一九一七年卒。秀水(今浙江嘉興)人,居上海。字吉石,號少芝,又號蘇盦、嬾石。齋堂為梅花草堂、梅華艸堂。例貢生。精鑒別。書法鍾王,尤喜學蘇。善畫,落墨少許便爾超脫,良由人品高潔,自然意簡神足。小幀荷花僅五筆,神韻饒遠,所謂意到墨不到也。山水有宋元人風格,嗜金石,工刻印,兼長題跋。存世有《梅花草堂詩》。/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0年之06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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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 | 主 | 高邕(邕之).廿三歲/為金爾珍(吉石.卅三歲)刻〔梅華草堂〕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吉石有道屬正,邕之篆刻,時壬申六月十五日也,并誌。】/之4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2年之04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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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 | 主 | 吳昌碩(缶廬).四十三歲/為金爾珍(吉石.四十七歲)刻〔庚子吉石〕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丙戌冬十一月,為吉石先生刻于滬瀆,倉石吳俊。】/之4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6年之04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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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 | 主 | 吳昌碩(缶廬).四十八歲/為金爾珍(吉石.五十二歲)刻〔蘇盦〕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古璽文字,為蘇盦儗之。辛卯三月,昌石。】/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1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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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 主 | 徐新周(星洲).四十七歲/為金爾珍(吉石.六十歲)刻〔爾珍大利長壽〕長方白文印。邊款為【己亥長夏,模將軍印作,吳門星州。】/之6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9年之06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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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 主 | 徐新周(星洲).四十七歲/為金爾珍(吉石.六十歲)刻〔懶石〕長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己亥十月,即請吉石先生教正,星州。】/之6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9年之06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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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 | 主 | 徐新周(星洲).四十七歲/為金爾珍(吉石.六十歲)刻〔金—花押—〕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光緒己亥午月,星州模元人姓印刻。】/之6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9年之06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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