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與「章」的合稱,即對印的一般最常見的稱呼。古稱「璽」。《周禮.掌節》:「貨賄用璽節。」《漢舊儀》:「秦以前皆以金銀銅犀象為方寸鉥。」《後漢書.祭祀志》:「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三王,俗化彫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姦萌。」所載即為中國最早的印璽。秦統一六國後,皇帝所用的專稱「璽」,以玉為之,故後世有「玉璽」之稱;官、私所用則均改稱「印」。至漢代,官印中始有「章」及「印章」之稱。 |  | 秦漢之際,只有皇帝、皇后用印才可以加「璽」字,如西漢〔皇后之璽〕玉印。現藏於中國陝西歷史博物館。長寬為2.80X2.80cm。 |  | 兩漢印中,官印、私印均普遍加有「印」字。如西漢〔西安丞印〕銅印。現藏於天津市藝術博物館。長寬為2.30X2.30cm。 |  | 印章中加「印章」字樣,開始於西漢時期。如西漢〔護軍印章〕銅印。現藏於上海博物館。長寬為2.30X2.25c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