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印章也有少數以圖像方式來表現者,但是以文字入印還是篆刻的主流,所以文字的應用是篆刻藝術的第一要素。中國的文字演變綿延數千年,從商周甲骨文、金文、古籀文、大篆,經歷秦漢的小篆、隸書,一路走來,變化頗多,一直要到隋唐以後,中國文字才趨於定型的楷書。所以印章文字的應用,定型的楷書一般普遍被用於易辨識且實用性的印鑑印章,而真正要多方表現文字美時,錯綜變化的篆書文字才能充分發揮出中國文字特有的造型美,所以字法一般也以篆法稱之。 篆法的基本要求約有合理性、時代性及通融性三點,合理性所指為印面之用篆,必須符合篆字六書的法度。明徐上達於《印法參同》中云:「每作一印,必先得解說,根究六義,旁求篆文,使知偏旁點畫何背何從,何古何今,無失本來面目,不可持字之偏旁相似者,而臆度竊湊以成篆也。」即是強調印中文字用篆的嚴謹態度,不能以類似偏旁胡亂拼湊成文應付。此點是對篆書結構的基本工夫表現,也是文字學、小學等專門學問的一種具體呈現,最能凸顯出一方印章的雅與俗。 時代性所指為字體的選用應有同時代的一致性,才不至於一印之中有跨越過長時空的組合而導致不倫不類的呈現。明甘暘於《印章集說》中有云:「如各朝之印當宗各朝之體,不可混雜其文,更改其篆,近於奇怪,則非正體。今古各成一家,始無議論耳。」即是強調印章用字的時代性,不可混雜作怪,擾亂印章中各字間的諧和。 通融性則是針對篆法的合理性及時代性作一番整合,由於當今時代的文字,旁生衍化,愈變愈多,一印之中的文字應用,不再能單純的使用舊時代的篆字六書法度或單一朝代的文字共通性加以規範,此時則必須透過篆刻者的文字與書法素養加以通融整合,才能迎合此一新時代用字的潮流。元吾丘衍於《學古篇》中云:「以鼎篆、古文錯雜為用,無跡為上。」清丁敬於《論印絕句》中亦云:「說文篆刻自分馳,嵬瑣紛綸炫所知。解得漢人成印處,當知吾語了非私。」又說:「古人篆刻思離群,舒卷渾同嶺上雲。看到六朝唐宋妙,何曾墨守漢家文。」這些都在強調古人印章用字的不肯墨守成規,但又能在六書基礎上去求發展變化,這正是篆刻創新的原動力,也是晚清以及民國近代篆刻家所共同追尋努力的方向。 | | 以甲骨文入印的陽刻篆刻作品。簡經綸刻〔得一以寧〕,印面長寬為1.8X1.8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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