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紹基(子貞).四十二歲/二月五日,父親(凌漢)卒於京,享年六十九歲。奉柩南歸。次年葬父於長沙谷山下。/之4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0年之049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四十四歲/服父喪終,回京復職,翰林院編修。/之3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2年之033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四十六歲/五月,任貴州省鄉試副主考官。/之2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4年之023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歲/六月,夫人陶氏卒。/之1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8年之011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一歲/九月,任廣東省鄉試副主考官。/之2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9年之021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一歲/十二月,母親廖氏卒於京,年八十二。隔年三月,奉柩南旋歸湘。/之2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49年之022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約五十三歲/編輯《頤素齋印譜》一書。本書概要:二冊。何紹基以自用印及自刻印匯錄而成。有黎澤泰跋。/1851±/之1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1年之013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四歲/七月入都,蒙召對,八月簡放四川學政。九月出都,十一月抵蜀。/之1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2年之015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七歲/五月,以言事被降調,六月卸蜀學使。七月出遊峨眉,休隱泉林,一心作詩寫字。/之1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5年之016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五十八歲/仲冬,主講濟南濼源書院。/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6年之017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六十二歲/九月,離濟南南歸。/之8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0年之081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六十三歲/春,主講長沙城南書院。/之1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61年之011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七十二歲/秋,應同僚好友丁日昌之邀,涉江度嶺至潮州府揭陽縣,會文唱和,健筆揮灑,留下不少墨跡。/之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0年之005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七十三歲/年來主持蘇州書局、揚州書局。是年校定《十三經注疏》。/之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1年之003則相同。
何紹基(子貞).七十五歲卒/七月二十日逝世。一七九九年生。官編修、四川學政,工經術詞章。書法專從顏真卿問津,積數十年功力,探源篆隸,尤精說文考訂之學,旁及金石碑版文字。晚年以篆隸法寫蘭竹石,寥寥數筆,金石書卷之氣盎然。偶作山水,取境荒寒,得石濤晚年神髓。偶亦刻印,得生簡意趣。存世有《說文段注駁正》、《東洲草堂金石跋》、《頤素齋印譜》。/之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3年之001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