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姚正鏞〕長方白文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1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3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所作〕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仲海所用,讓之所作。】/1859±1 /之1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3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姚正鏞印〕正方回讀白文印。/1859±1 /之13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3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中聲〕正方朱文寬邊印。/1859±1 /之1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3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聲書畫〕正方白文印。/1859±1 /之1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0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聲〕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仲海原字,讓之刻。】/1859±1 /之14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1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中海〕長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仲海之印石,讓之刻字。】/1859±1 /之1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2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倚聲〕長方白文印。邊款為【仲海詞宗小印,熙載。】/1859±1 /之14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3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詞翰〕長方白文印。邊款為【熙載。】/1859±1 /之14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4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持贈〕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此印讓翁為蓋平姚氏篆刻,曾為葛氏輯錄吳趙印譜中,惜未署款,節厂三哥得石,屬去疾識之,辛卯四月。】/1859±1 /之14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5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一歲/為姚正鏞(仲海)刻〔仲海平生真賞〕正方朱文印。邊款為【仲海真賞,讓之。】/1859±1 /之14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6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後/為岑鎔(仲陶)刻〔岑仲陶〕長方朱文印。邊款為【讓之。】/1859﹢1 /之14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7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後/為岑鎔(仲陶)刻〔岑二〕長方朱文印。邊款為【仲陶二兄屬,讓之。】/1859﹢1 /之14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8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後/為岑鎔(仲陶)刻〔仲陶藉讀〕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讓翁刻印未署款,叔孺補記。】/1859﹢1 /之14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49則相同。
吳熙載(讓之).六十一歲後/為岑鎔(仲陶)刻〔器為岑鎔所藏〕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仲陶得祖乙尊,屬刻此印,鈐其拓墨,讓之。】/1859﹢1 /之15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9年之150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