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沈翰(厚安.卅四歲)刻〔沈藻卿〕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壬午五月朔,為藻卿五兄作,蒼石。】/之3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1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沈翰(厚安.卅四歲)刻〔沈翰之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光緒壬午夏,為藻翁仿漢,昌石。】/之3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2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楊峴(見山.六十四歲)刻〔臣顯〕正方加框白文印。邊款為【壬午夏,俊卿。】/之3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3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抱員天〕長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顓民生,背方州,抱員天。壬午夏,倉碩。】/之3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4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約卅九歲/為顧澐(若波.約四十八歲)刻〔雲壺臨古〕正方朱文印。邊款為【雲壺居士屬刻,倉石吳俊。】/1882±1 /之3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5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顧澐(若波.四十八歲)刻〔十水五石〕正方朱文印。邊款為【雲壺為人爾雅沉靜,畫亦如之,不茍為人作,去冬為予寫吳村圖,今夏復臨董文敏冊頁見贈,一水一石皆勃勃有生氣,古人云:十日畫水,五日畫石。唯雲壺足以當之,屬刻此石,摘四字奉教,光緒壬午七月十六日雨窗,吳俊記。】/之3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6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秦雲(膚雨)刻〔秦雲〕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壬午秋,倉石。】/之3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7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亢樹滋(倜卿)刻〔亢樹滋印〕正方回讀白文印。邊款為【壬午十月,倜卿先生屬,吳俊。】/之3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8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徐康(窳叟.六十九歲)刻〔今年政七十邪〕扁方朱文印。邊款為【窳叟讀王右軍十七帖,屬刻此語,因窳叟明年七十矣。壬午十月,吳俊并記。】/之3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39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自用印〔歸仁里民〕正方白文印。邊款為【歸仁,吾鄣吳村里名,亦里仁為美之意。壬午冬,昌石記。】/之4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0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吉羊〕正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壬午十二月,作于缶廬,倉石道人。】/之4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1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其安易持〕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壬午十二月,倉碩。】/之4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2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印癖〕橢圓朱文印。邊款為【壬午四月雨窗,倉石。】/之4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3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刻〔二林先生同日生〕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倉石刻,光緒壬午七月。】/之4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4則相同。
吳昌碩(缶廬).卅九歲/為左運泰刻〔左運泰〕長方陰陽印。邊款為【壬午夏,俊卿。】/之4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2年之045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