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 | 生 | 汪鋆(硯山).一歲/安徽儀徵人。字硯山、汪度,號仰泉,自署汪十三,又號寄心盦主。齋堂為十二硯齋、寄心盦。詩詞書畫皆至工。/之32
真微書屋註:《中國篆刻叢刊第三○卷—嚴坤.江尊.陳雷.他》載生年作一八一六年。又,依吳讓之所刻〔丁巳之作〕印款載:「硯翁再遇此九十九矣,熙載。」此印應是刻於丁巳之年,即一八五七年,依款文意,汪鋆再遇丁巳(一九一七)時已九十九歲矣,因此汪鋆之生年推定應是在一八一九年。又,汪鋆曾於吳讓之刻〔硯山〕印側跋道:「而鋆亦冉冉將七十矣…光緒九年試燈日…」,按光緒九年為一八八三年,年將七十,則其生年推算約為一八一五年上下。又,汪鋆曾於吳讓之為其刻〔畫梅乞米〕印側跋道:「光緒九年試燈日,硯山自識,時年六十有八。」則生年應是一八一六年。綜此幾點,應以生年在一八一六年較為可信!
——右印為汪鋆篆刻作品選刊〔蜚雲閣〕。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6年之03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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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五十五歲/為汪鋆(硯山.約卅八歲)刻〔汪硯山癸丑以後珍藏〕長方朱文印。/1853±/之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3年之00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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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 | 主 | 吳熙載(讓之).五十七歲/為汪鋆(硯山.四十歲)刻〔寄心盦主〕長方朱文寬邊印。邊款為【此石汪君冬巢屬余刻卜生盦,時在壬午。冬翁去後,歸程君雪問,余不忍磨,為之刻虛過庵。程君去後,歸於硯山,又復姓汪,三君皆工詞,三十年來而一一如昨,可慨也已!乙卯九月,讓之。】/之1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5年之01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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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五十八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一歲)刻〔硯山丙辰後作〕正方朱文印。邊款為【完翁舊刻,為人磨去,硯山得石,熙載重鐫;;芳草有情,夕陽無語,雁橫南浦,人倚西樓。完白翁刻於邗上寓廬。】/1856±/之1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6年之01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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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 | 主 | 吳熙載(讓之).五十九歲/為汪鋆(硯山.四十二歲)刻〔丁巳之作〕正方朱文印。邊款為【硯翁再遇此九十九矣,熙載。】/之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7年之00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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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硯山印〕長方白文印。邊款為【攘之刻,晏兄屬弋虯記。】/1858±2 /之10
真微書屋註:從一八五六年至一八六○年左右,吳讓之為好友汪鋆硯山刻印不少。此印約是於此期間所刻。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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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硯山八分〕正方白文印。邊款為【讓翁為汪硯山製印,福厂補記。】/1858±2 /之1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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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鋆〕正方白文印。/1858±2 /之1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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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硯山〕正方朱文印。/1858±2 /之13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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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鋆硯山畫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硯山仁弟名印,熙載刻。】/1858±2 /之1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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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氏八分〕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硯山屬,熙載作。】/1858±2 /之1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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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鋆鑒藏石墨〕長方白文印。邊款為【讓翁刻印之未刻款者,福厂為書徵社兄識之。】/1858±2 /之1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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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硯山鑒藏石墨〕長方朱文印。邊款為【汪硯山所用印太半為攘翁所刻,見讓之印稿,未刻款者亦多,此其一也。福厂特為審定而補識之,後之覽者無或疑焉。】/1858±2 /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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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汪鋆字硯山又字汪度〕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熙載所作,極作絕思,汪度寶之。】/1858±2 /之1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1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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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 主 | 吳熙載(讓之).約六十歲/為汪鋆(硯山.約四十三歲)刻〔硯山詩詞書畫〕正方白文印。邊款為【硯山詩詞書畫皆至工,拙刻恐未足以相稱也,熙載。】/1858±2 /之64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58年之064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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