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4 | 生 | 蒲華(作英).一歲/一九一一年卒。浙江嘉興人。原名成,初字竹英,一字作英,號胥山外史、種竹道人。齋堂為芙蓉盦、九琴十硯樓。擅畫山水、樹石、花卉,尤愛墨竹,不拘於形似,筆墨縱逸奔放,蒼勁老辣,豪拓有情勢。善書法。/之2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34年之02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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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 | 主 | 胡钁(匊鄰).卅二歲/為蒲華(作英.卅八歲)刻〔蒲華之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匊鄰擬漢鑄印,為作英道兄,辛未元宵。】/之4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1年之04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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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 | 主 | 徐三庚(褎海).五十四歲/為蒲華(作英.四十六歲)刻〔蒲華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作英索篆,褎海改作,己卯上巳。】/之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79年之00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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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 | 主 | 徐三庚(褎海).五十六歲/為蒲華(作英.四十八歲)刻〔秀水蒲華作英〕正方朱文印。邊款為【辛巳葭月,褎海客滬上,將之里門,倚裝作此。】/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1年之01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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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 | 主 | 吳昌碩(缶廬).四十三歲/為蒲華(作英.五十三歲)刻〔蒲作英〕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大橫篆;;丙戌改刻,苦銕。】/之35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86年之035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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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 主 | 吳隱(石潛).三十歲/為蒲華(作英.六十二歲)刻〔九琴十硯樓〕正方白文印。本印與〔芙蓉盦〕正方朱文印為二面印。邊款為【作英先生屬仿周鉥。乙未五月,石泉吳隱同客海上。】/之7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95年之07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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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 主 | | |
1900 | 主 | 王禔(福厂).廿一歲/為蒲華(作英.六十七歲)刻〔蒲華〕正方白文印。本印與〔作英〕正方白文印為對印。邊款為【庚子夏五,壽祺仿漢銅印。】/之88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88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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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主 | 王禔(福厂).廿一歲/為蒲華(作英.六十七歲)刻〔作英〕正方白文印。邊款為【作英老伯教正,庚子五月,壽祺。】/之89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0年之089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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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 主 | 徐新周(星洲).四十九歲/為蒲華(作英.六十八歲)刻〔蒲華印〕正方白文印。本印與〔作英〕正方朱文印為對印。邊款為【星州重刻。】/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1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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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 主 | 徐新周(星洲).四十九歲/為蒲華(作英.六十八歲)刻〔作英〕正方朱文印。邊款為【辛丑四月,星州重作。】/之3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1年之03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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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 主 | 童大年(醒庵).三十歲/為蒲華(作英.六十九歲)刻〔作英〕長方加框朱文印。邊款為【作英先生老法家教之,壬寅秋九月,金鼇十二峰松下第五童子暠篆。】/之15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2年之15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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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 | 主 | 吳昌碩(缶廬).六十一歲/為蒲華(作英.七十一歲)刻〔蒲華〕正方朱文借邊印。邊款為【作老令刻,甲辰五月,老缶。】/之30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4年之030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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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 | 主 | 徐新周(星洲).五十五歲/為蒲華(作英.七十四歲)刻〔蒲華詩書畫印〕正方白文印。邊款為【光緒丁未十二月,為作英道長刻此,即請教正,吳門星州製。】/之17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07年之017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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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 主 | 徐新周(星洲).五十八歲/為蒲華(作英.七十七歲)刻〔芙蓉盦〕正方朱文界格印。邊款為【摹古鉥法,為作英道長指謬。庚戌九月,徐星州記。】/之4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910年之04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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