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3 | 生 | 吳騫(槎客).一歲/一八一三年卒。仁和人。字槎客,號揆禮,一作葵里,一號愚谷,晚號兔床山人。齋堂為拜經樓、千元十駕。仁和貢生。世居海甯小桐溪,築拜經樓,貯書甲於一邑。有《論印絕句》一卷,自序云:「予少有印癖,偶讀前輩沈房仲、厲太鴻諸公論印絕句,適然有會,於中間亦效顰云。」/之11
真微書屋註:按張燕昌於一八一二年曾為吳騫刻〔兔床山人八十外之作〕一印,推其生年應在一七三三年左右。
——右印為吳騫篆刻作品選刊〔堇浦詩詞之印〕。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33年之01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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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 | 主 | 陳克恕(目耕).卅六歲/為吳騫(槎客.四十四歲)刻〔寒可無衣飢可無食至於書不可一日失此昔人詒厥之名言是可為拜經樓藏書之雅則〕卅五字長方朱文印。邊款為【余執友兔床先生,力學好古,聚書萬卷,手自讎校,寒暑不輟。一日以拜經樓藏書銘出示,爰勒諸石,以垂不朽云。丙申秋日,目耕農作。】/印縮43.75%/之16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76年之016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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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 | 事 | 吳騫(槎客).四十八歲/藏書所「拜經樓」新築成,恰鮑廷博遊新安購得明代畫家所繪『拜經圖』,遂持以為贈。/之1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80年之01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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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4 | 論 | | |
1790 | 主 | 陳鴻壽(曼生).廿三歲/為吳騫(槎客.五十八歲)刻〔吳氏兔床書畫印〕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庚戌鞠秋,用鈍叟仿雪漁紅文法,曼生記。】/之3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90年之03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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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 | 論 | | |
1792 | 論 | 吳騫(槎客).六十歲/撰寫〈吳騫論印絕句十二首〉一文。本文全長計一五○七字,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一八三四字。/之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92年之002則相同。 | 本文下載..☉-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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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 | 編 | 吳騫(槎客).六十歲/編輯《論印絕句》一書。本書概要:一卷。吳騫編著。彙錄沈房仲、厲太鴻、查岐昌、周春、陳鱣、倪印元、鍾大源、馮念祖、吳騫、丁敬、陳萊孝、蔣元龍及楊復吉等論印之七言絕句計一百五十四首。本書後曾收入於《篆學瑣著》、《美術叢書》中。/之3
真微書屋註:《廣印人傳》載錢馥小傳云:「因吳氏拜經樓有論印絕句之刻,特輯之以補諸家所未備,最四十餘則。」由此知《篆學瑣著》所刊此本,應即是錢氏補輯本,書中所刊吳騫以下若丁敬、陳萊孝、蔣元龍、楊復吉等四人之詩句亦即是錢氏所增輯。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792年之003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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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 | 主 | 張燕昌(芑堂).七十五歲/為吳騫(槎客.八十歲)刻〔兔床山人八十外之作〕長方朱文印。邊款為【壬申秋日,燕昌作。】/之2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2年之002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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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 | 亡 | 吳騫(槎客).八十一歲卒/一七三三年生。仁和貢生。世居海甯小桐溪,築拜經樓,貯書甲於一邑。有《論印絕句》一卷,自序云:「予少有印癖,偶讀前輩沈房仲、厲太鴻諸公論印絕句,適然有會,於中間亦效顰云。」存世有《拜經樓詩詞集》、《詩話藏書記》、《陽羨名陶錄輯》、《拜經樓叢書》、《論印絕句》。/之1 全文與《篆刻年歷1051-1911》書籍版1813年之001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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